2005年9月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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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合议庭 方便当事人
张水萍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针对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日益增多的现象,专门成立了道路交通合议庭,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北仑法院在该区交警部门专门设置了由四名干警组成的道路交通合议庭,其中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担任审判长独立办案。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打官司,减少来回奔波的麻烦,该合议庭还配了一名立案人员专职负责立案。合议庭在办案过程中尤其注重对当事人的诉前引导。如对双方当事人均到庭的道路交通纠纷,合议庭强化立案前的诉前指导工作,以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的,马上交由交警部门办理调解手续,既克服了部分法律素质不高的当事人不会写诉状的难题,也为其减少了一笔诉讼费用。另外,该合议庭在诉讼的过程中强化各个环节的调解工作。截止目前该合议庭已办结350件案件,其中已调解结案267件,调解率达到76%以上。
  该合议庭除了始终坚持快办案,办好案的宗旨,还时时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尽量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如将自制的诉讼指导资料发给诉讼能力差的当事人,并提供格式化的起诉书以供参考;耐心细致地接待前来咨询的当事人,答疑解惑等,据粗略统计该庭每天要接待10余批次的当事人。